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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PYONG 법무법인[유] 지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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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募基金・PE

法务法人(有限)地平私募基金团队自2005年韩国引入PEF制度初期即参与《间接投资资产运用业法》修订工作,迄今已主导设立/注册并运营众多私募基金,为韩国私募基金市场发展作出重要贡献。本所通过向金融监督院、金融委员会提交制度改进议案及与市场各方的深度合作,在私募基金领域建立了业界公认的专业地位。团队编著的《PEF(参与型私募股权基金)实务指南》被公认为最具权威性的行业著作。

本团队不仅处理过私募基金参与的众多跨境并购案件,更在各类投资及退出交易中积累了丰富经验,包括:企业合并、股权/经营权转让、营业转让、资产收购、公司分立、控股公司设立、敌意并购、Pre-IPO投资、夹层融资等。我们持续深化理论研究与实务创新,于2019年荣获《Money Today》第16届韩国投资·银行业大奖"最佳法律顾问机构"称号。

目前作为拥有90余家会员的韩国私募基金协会(PEF운용사협의회)的顾问律所,我们始终保持与私募行业的前沿互动。

主要业务 닫기

    • 为客户提供最适合其发展的投资机构相关的法律及税务咨询
    • 承办与PEF的设立、登记相关的各项业务(制作章程、设立公司、向金融监督院、金融委员会、公正交易委员会进行申报、取得相应许可等)
    • 帮助起草合伙人间合同、投资者间合同、业务执行合伙人之间的合同等
    • 帮助开展PEF GP登记业务
    • 就PEF投资执行以及并购提供咨询
    • 提供对目标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及相关行业分析服务
    • 就投资协议(含收购融资等)及投资相关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等提供咨询
    • 承办PEF投资之后的事后管理以及向监督当局进行报告等业务
    • 提供与设立及登录HF相关的服务
    • 就海外HF、PEF在韩国境内出售,向金融监督院等机关进行登记,提供相关服务
    • 就国内养老金基金的海外PEF、HF投资提供咨询,代办域外SPC的设立
    • 新技术事业投资组合及风险投资组合等VC相关投资提供咨询

主要业绩 닫기

    • 为I公司(PEF运营商)出售O公司(家具制造/销售企业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M公司及J公司(PEF运营商)出售S公司(电动汽车充电企业)老股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H公司(租赁企业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M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及SPC收购G公司(设施管理企业)经营权提供咨
    • 为O公司及N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S公司(半导体设备企业)CPS及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Q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S公司(汽车制造企业)进行CB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P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I公司(照明设备制造企业)普通股及RCPS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U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L公司(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)老股提供咨询
    • 为J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S公司(市内巴士运输企业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A公司(新技术事业金融机构)通过新技术事业投资组合收购Y公司(住宿预订企业)老股提供咨询
    • 为M公司(新技术事业金融机构)通过新技术事业投资组合收购E公司(软件企业)老股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K公司(环保过滤器制造企业)RCPS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电动汽车及CNG充电企业)及关联公司间合并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及B公司(创业投资公司)通过VC组合收购B公司(半导体设备企业)RCPS提供咨询
    • 为G公司(电视剧制作公司)出售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M公司(即食餐包制造企业)出售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O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及SPC收购W公司(度假村企业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及SPC收购A公司(航空公司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代理S公司(PEF运营商)为出售D公司(电子零部件制造企业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H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H公司(环境废弃物处理企业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H公司(汽车租赁企业)进行RCPS及CB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H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G公司(切削机械制造企业)进行附带看涨期权的私募债券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O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E公司(二次电池企业)进行附带看涨期权的私募债券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H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J公司(金属设备制造企业)进行CPS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O公司(私募基金管理公司)通过HF对W公司(软件开发企业)进行CPS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W公司(风力发电企业)进行旧股及CB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A公司及O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D公司(制药生物企业)老股提供咨询
    • 为G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H公司(半导体制造企业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M公司(二次电池企业)进行CB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W公司(电子零部件制造企业)进行RCPS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P公司(医药研发企业)进行RCPS及CB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P公司(化工药品企业)进行EB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T公司及N公司(新技术事业金融机构)通过新技术事业投资组合收购D公司(智能农业企业)老股及RCPS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A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出售A公司(半导体零部件制造商)经营权提供咨
    • 代理W公司(PEF运营商)管理的PEF基金旗下SPC,就W公司(消防设备制造商)出售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A公司与W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基金联合收购G公司(运动服饰企业)经营权提供法律咨询
    • 为N公司(新技术金融机构)通过新技术投资组合对M公司(内容制作企业)进行RCPS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K公司(新技术金融机构)通过新技术投资组合对N公司(平台零售企业)普通股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M公司与J公司(PEF运营商)联合收购S公司(市内巴士运输企业)经营权提供法律咨询
    • 为M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及SPC收购B公司(电子零部件制造商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代理I公司(PEF运营商)完成对G公司(环保废弃物处理企业)Bolt-on并购及经营权收购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D公司(能源企业)老股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P公司(电动巴士企业)进行RCPS及CB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R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W公司(软件开发企业)进行CPS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代理S公司(新技术金融机构)管理的新技术投资基金,完成I公司(外卖平台企业)发行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收购及老股认购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C公司(化妆品制造商)进行RCPS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B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D公司(薄膜制造企业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P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F公司(食品制造企业)进行CB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与W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A公司(控制设备制造商)进行RCPS投资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收购H公司(信贷金融机构)经营权提供咨询
    • 为S公司(PEF运营商)通过PEF对H公司(汽车零部件制造商)进行RCPS投资提供咨询